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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3日,北京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会在市长办公楼会议室召开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郭金龙专门给会议发来贺信.副市长赵凤桐出席会议,为获奖者代表颁发证书,同时还为新一届人民建议特邀建议人代表颁发了聘书。
  郭金龙在贺信中对获奖者和新一届人民建议特邀建议人表示祝贺,他充分肯定了两年来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取得的成绩,他希望特邀建议人不断加强学习,紧跟形势和任务,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;要主动引导群众更多地以意见建议的形势表达自己的诉求;要紧紧围绕“人文北京,科技北京,绿色北京”三大理念,积极为首都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,促进首都的建设取得新的成绩。  
  会议由市信访办党组书记、主任薄钢同志主持,主管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吴京典副局级巡视员做了工作报告。市人大、市政协相关领导,各区县主管副区县长,科协等网络单位主管领导出席了会议。新一届市政府人民建议特邀建议人共有179名。受表彰的有11名优秀特邀建议人,12个优秀建议和22个好建议。
  最后薄钢同志受赵凤桐副市长委托发表讲话.他首先肯定了两年来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取得的成绩,对特邀建议人和广大市民为市政府建言献策表示感谢.他希望特邀建议人和广大市民为"人文北京、绿色北京、科技北京"积极建言献策。他要求全市各单位要学习贯彻落实好郭市长贺信及这次会议精神,要高度重视新时期人民建议征集工作,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,围绕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,主动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。要求各网络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,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人民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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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人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、复核须知

发布时间:2005-12-8

  一、信访人申请复查、复核应递交的书面材料
  (一)信访人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信访复查申请的,应递交以下材料:
  1、信访人向办理机关提出的投诉请求

  2、办理机关的答复意见书;
  3、信访人的复查请求(不服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,意见应具体,并应说明理由);
  4、支持信访人复查请求的相关证据。
  (二)信访人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信访复核申请的,应递交以下材料:
  1、信访人向办理机关提出的投诉请求及向复查机关提出的复查请求;
  2、办理机关的答复意见书;
  3、复查机关的信访复查意见书;
  4、信访人的复核请求(不服复查机关的处理决定,意见应具体,并应说明理由);
  5、 支持信访人复核请求的相关证据。
  二、复查、复核一般程序
  1、信访人递交复查、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。复查、复核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:申请人基本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政编码等),具体复查、复核请求及理由,申请人签名和日期,最后应写明随申请提交材料的目录、清单。复查、复核申请应字迹工整、清晰,内容真实、准确。
  2、初步审查申请及相关材料,并于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初审的内容是:申请复查、复核的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,申请是否在法定时限内提出,复查、复核申请是否符合要求,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等。经过初审,对符合要求的应予受理,并告知申请人;对因不符合要求而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,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。因材料不全而暂定不予受理的,应将申请材料退回,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,请其备齐材料再提交审查。
  3、三十日内作出复查、复核决定,并出据书面答复。复查、复核申请被受理后,市政府将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,作出决定并出据书面复查、复核意见书。
  书面复查、复核意见书一般通过挂号邮寄方式送达至申请人提供的通讯地址。
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1号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
邮政编码:100743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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