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;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范围,处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接听、办理群众给市长的电话;承办“市长信箱”电子邮件中的有关事宜。
(二) 负责及时、准确向市委、市政府提供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社会情况;综合分析、研究信访情况,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讨工作,向市委、市政府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。
(三) 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;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;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;推动基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。
(四) 负责向各区县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,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;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、跨部门有争议的信访问题;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突发事件。
(五) 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;负责向信访群众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。
(六) 协助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;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报告。
(七) 负责征集、处理公民对本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城市管理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。
(八) 负责承办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国家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